“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峰,努力爭取于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是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指引和工作動力。
為響應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30·60目標”,結合省廳印發的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的通知要求,切實推進我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5月13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宣城市重點碳排放企業能力建設培訓會議。參會人員包括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及42家相關企業共80余人。會議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基本概念、形式政策、碳核查和碳資產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講解、培訓,并就碳排放報告及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與參會單位、企業做了進一步交流討論。
會議強調:一、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在國際及國家重要會議上多次提到“30·60目標”,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推向了一個嶄新的高度上。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對我市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作用、對環境污染治理的協同作用,不斷堅定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信心與決心。企業要高度重視配合即將啟動的省級重點控排企業和我市市級重點碳排放企業的核查工作,為必將到來的全行業碳市場碳交易提前做足準備。二、爭分奪秒,全力保證工作時序進度。企業要嚴格按照各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做細做實核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時按質高效推進,相關單位要加強對排放企業的監督管理,組織督促區內重點碳排放單位按時提交排放報告、監測計劃、核查報告,杜絕出現原始材料提供不及時、補充不及時、蓋章不及時,或者排放報告蓋章不及時、核查結論頁未確認等情況,必須保證全市核查成果上報的進度。三、嚴格審查,確保數據準確全面。碳核查是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實現企業降碳增效的基礎工作,將對推動我市重點碳排放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和行業領域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碳排放核查是碳市場交易與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數據來源,企業要加強自查,對核查中涉及自測的數據要保證監測方法符合要求,確保上報的監測數據及生產數據真實。第三方核查機構要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開展碳排放核查,并對核查報告質量嚴格把關,杜絕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