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十條”、《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技術評估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17〕1953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組織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評估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提出“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市及本行政區域各縣市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進行綜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等要求,2021年5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對縣(市、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技術評估報告組織技術審查并順利通過。
會上,三位專家對2020年以來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給予肯定,下一步,待評估報告修改完善后結果向社會公開。